上海作为“一线城市”,不仅要保证城市运行的正常秩序,还要保证市民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在这一点上,不少媒体都作出了贡献努力。近日,上海市经信委副主任张广智、市民政局副局长方卫东做客《新民晚报》时表示,目前上海很多困难群众的生活已经有了很大改善,希望媒体继续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他透露,为缓解困难群众经济上的压力,上海将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机制建设。与此同时,从今年起至明年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实施“一老一小”低保家庭困难帮扶政策的延长。“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相关政策原则”、“不重复享受低保政策”两个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本市户籍低保家庭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2000元至元;本市户籍低收入家庭可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3000元至元;本市户籍低保家庭或低收入困难家庭可享受一次性生活补助5000元至元。
1、如何获得救助?
1、求助热线:。2、求助热线电话:。4、网络求助:通过“上海救助服务平台”向相关部门申请救助。5、其他求助:向所在区、县民政局求助。6、其他:由区民政局救助管理站、街镇救助管理站向相关部门查询。7、查询结果:在“上海救助服务平台”系统进行查询结果并填写《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证》申请表和《上海救助服务平台(户号)信息表》。8、领取:被救助人持本人身份证在指定银行领取现金或银行卡。
2、救助后是否继续享受政策?
方卫东:这两个政策都是经过多年实践检验而形成的,它从理论上讲是有效的,也是能够长期坚持下去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比如今年低保家庭中有一位80多岁的老人和一位儿童需要照顾。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存在“重领、错领”的现象。这种情况下,可能就会出现一些重复领取低保金、重复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等现象。所以这个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加强监管。
3、哪些人群不能享受相关政策保护?
答:符合条件的低保家庭成员中,本人或共同生活的直系亲属存在死亡、被宣告失踪以及精神残疾等情况不符合条件的,原则上不享受一次性经济补助。但对于一些特殊情况,经法定途径可以享受政策保护的,应当积极提供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审批。对已经被取消低保资格、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救助之后重新申请低保的家庭,其申请人及共同生活人员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或者已经通过其他途径重新取得低保资格保障待遇且居住在原居住地的也不能再次申请低保。经法定途径不具有申报资格或者虽然已取得低保证、农村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资格,但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符合继续享受低保条件时仍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均可视为重复享受政策保护。同时,由于受法律规定制约及部分特殊情况等因素影响,对于在其原有保障标准之外又新申请低保的家庭不再给予再次认定资格和提高补助标准等帮扶措施。